“LOUIS VUITTON”是世界著名的高档品牌,创立于1854年。“LOUIS VUITTON”、“”、“” 商标广泛用于箱包、皮具、服装、家庭日用纺织品等高档时尚商品。
2014年11月,张某委托南通某公司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毛毯、化纤布等货物。其中有部分毛毯、化纤布突出使用了原告“”、“LOUIS VUITTON”和“”商标标识,上海海关查获此案后,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同时,路易威登马利蒂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经行政查处、刑事判决,张某依法承担了法律责任。路易威登马利蒂在民事诉讼中灵活运用诉讼程序,最大程度维护了其合法权益。